既然前面有POㄌ,還是把結果也補一下囉!雖然已經是舊聞ㄌ...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電六輸官商勾結弊案昨日第二波偵結,檢方依洩密及貪污罪嫌將台電副總經理李肖宗、輸配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經理羅錦松及正堯工程顧問公司楊名裕等十三名官商、評委起訴,其中涉嫌收賄的羅錦松遭求刑十一年重刑、併科三百萬罰金。
台電六輸計畫是為配合政府推動建設台灣成為科技島及發展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電力需求勢必隨之成長,因而擴充輸變電系統,計劃將新建及改建變電所達三百八十六座,工程涵蓋全台各地,總經費高達三千八百九十八億八千一百萬元。
 檢方起訴指出,台電公司第六期輸配電計畫辦理輸配線、變電所工程招標案採最有利標模式,但部分參與投標廠商涉嫌以行賄台電承辦公務人員方式,取得擔任招標評選委員的專家學者名單後,洩露給廠商,讓業者可以行賄評選委員,順利得標。
 本案中,李肖宗涉嫌洩漏招標評選委員名單給羅錦松,再由羅綿松將名單透露給投票的廠商,該廠商為求得標隨即對招標評選委員予金錢、金表等方式行賄,羅綿松因此共獲取一百七十萬元的不法利益。
 北檢偵辦台電六輸弊案已於今年一月首波起訴台電輸配電工程處長許文宏等十三人,昨日再度將李肖宗等十三人,其中涉嫌行賄評委的廠商楊名裕及該公司顧問魏金夫,因到案後合檢方偵辦,均從輕求刑一年六月及宣告緩刑。
200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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